最近梧城很少下雪,反而是雨季偏多,我把手機擱在耳邊,聽見顧霆琛輕輕地埋怨道:“剛剛下暴雨,我身上溼透了,你還不打算給我開門嗎?”
仔細聽,語氣裡還有一絲難以察覺的委屈。
我收回視線問:“你來找我做什麼?”
“時笙,你莫不是忘了我現在是你的男朋友?”
原來顧霆琛還記得這件事……
“我以為你後悔了。”我說。
“因為我這幾天沒聯絡你嗎?”
我低低的嗯了一聲,語氣裡透著委屈。
“傻孩子,我不是給你說過麼,我要處理公司的事,接下來的兩個月如果公司裡沒什麼要緊的事,我都會在你的身邊陪著你。”顧霆琛頓了頓,嗓音溫潤道:“即使有什麼事,我都會把你帶在身邊的。”
他的話令我的心間柔軟,而且他還喊我傻孩子,如此親密的叫法,我曾經一直以為自己在他的眼裡只是一個會陪他上床的女人。
傻孩子……說起來我比顧霆琛小八歲。
我還沒滿二十三歲,他卻三十一了。
嫁給他那年我不過二十歲,季暖說他老牛吃嫩草賺大發了。
“嗯?”
或許是我沉默的太久,顧霆琛從喉嚨深處滾出一個字。
我喊著他,“顧霆琛。”
“嗯?”
“我給你開門吧。”
我結束通話電話從落地窗前離開藏好自己放在臥室裡的止痛藥,又坐在梳妝檯前化了一個精緻的妝容,掩蓋了之前摔在地上臉上留下的疤痕。
臉上的疤痕被我用指甲狠狠的摳了幾次,是洩憤也是想提醒自己這是他留給我的傷害,現在想想卻是自己作踐,不該以傷害自己做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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