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肯定很得莫斯朗的信任。
而莫斯朗能夠比較信任的人,除了莫家幾個人,估計還有兩個,一個秦亦盛,一個他的助理。
秦亦盛愛莫琉瑰如命,他因為莫琉瑰紅了眼就把莫二伯母一腳踹出去的行為,在莫二伯母眼裡是狠毒,在莫斯朗這樣的人眼裡,估計是“夠男人愛小瑰”的標誌,要是莫斯朗和秦亦盛合作,怕是很容易就能把偽造日記這事兒搞定,並且在腦殘粉去圍攻他甚至是潑硫酸捅刀子而引起警察注意後,依然有辦法全身而退。
畢竟以秦亦盛的財力勢力,真的有各種手段可以“完美”造假甚至是找人抵罪。
而至於說另一個人是莫斯朗的助理,是因為這個助理可以說是非常愛莫斯朗,愛到失去自我失去三觀。
莫第清楚地記得,上輩子他被關在精神病院後不久,莫斯朗來“看”他,表面風度翩翩又溫柔風流,吐出的話卻既惡又毒,莫斯朗那個女助理當時就在旁邊,但看向莫斯朗的眼神除了熾烈的愛慕和崇拜,沒有絲毫異樣,甚至在莫斯朗得意洋洋地離開時,她還回頭極其厭惡嫌棄地看了他一眼,似乎他的存在讓莫斯朗不高興了,就是天大的錯誤,應該消失。
但最後這個女助理的結局貌似也沒有多好,因為他記得在原書番外裡,最後莫斯朗是和一個知名的混血女歌手結婚了,這個女助理愛極生恨——不過恨的是女歌手,在女歌手飯菜裡下藥,但被提前發現,判刑關進了牢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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