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直到把窗戶封上。
他們給他吃藥,打點滴,像對待病人。他們不想害兒子,只想他康復。在他們心裡,自己真的病了,病得不輕。
從沒有人好好解釋過,為什麼男的會喜歡男的,女的會喜歡女的。這個問題何止反覆糾纏著祝振海,也困擾著曾經的祝傑。
“不打了?”祝振海始終威嚴,自己終於被親生兒子打贏,作為散打冠軍,值得高興,他甚至是驕傲的,牛氣的,彷彿本該如此,體育事業,後浪就是要把前浪拍在沙灘上。
但是他更恨:“要不是那個病,咱家該多好!你就不懂我們父母的苦心!我們能害你嗎!”
“我沒病。”祝傑放下了拳頭,這一放,前所未有的輕鬆,“我沒病,我喜歡薛業,從高一就喜歡上了,我不喜歡女的。”
祝傑幻想過無數次,自己打贏了祝振海,砸了這個家,再跑出去,可真等到了這一天,祝傑把從不倒下的祝振海摁倒了,才發現一點屁用沒有。
喜歡薛業,從來不必用打趴祝振海作證明。自己沒病,病的是把同性戀當作精神病的人。
更用不著做出什麼事讓他們改觀,改不了。這就是一場無休止的拉鋸戰,自己等著父母懺悔道歉,他們等著自己的回頭是岸。
祝傑站起來,剛好趙雪從樓梯下來,他什麼都沒說,轉身往外走。
經過僅剩的那座佛像,祝傑認真地看了看它,天眼石,從它怪異的肢體上看出一點美麗來。砸或不砸沒有意義,只要他還糾結這些,永遠都要在意別人的看法,期待家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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