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太擔心,人死了以後,天上的兀鷲自然會發現,飛下來分食屍體,沒十幾分鍾,就剩下一副白森森血淋淋的骨架,你的靈魂就被兀鷲帶到了天上,就跟天葬一樣,下輩子就做個小牧民,也是殊途同歸。搞不好五六年後,還有禿頭喇嘛來找你,說你是什麼達賴的轉世靈童。”
“誰要做和尚啊?”小桃花眼面色慘白地反駁。
方措相當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也沒說你會做和尚,我只是在說那裡的習俗。”停了停,繼續用沒有起伏的聲音說:“據說藏區有一種旱螞蝗,平時只有牙籤粗細,等吸飽了血,卻比手指還粗,這種螞蝗最喜歡吸人血了,附在人身上根本發現不了,等晚上睡覺,一脫衣服,哇,背上腿上全是密密麻麻胖乎乎黑漆漆的螞蝗,你還不能用手抓,要用菸頭燙,如果剛好沒有菸頭,就要用刀片刮,一刀下去,哇,連皮帶肉,螞蝗掉在地上蠕動,你一腳踩下去,鮮血四濺,全是你的。”
小桃花眼渾身哆嗦了一下,差點崩潰,“我不去了!”
方措一愣,有點意外於小桃花眼輕易的妥協,房間裡靜默了三四秒,方措率先打破了沉默,“你說認真的?”
小桃花眼身子往後仰,一下子摔在床鋪上,兩眼呆呆地望著天花板,聲音裡充滿了水汽,“我媽要去北京了。”停了停,他接著說,“她跟我說去北京開個研討會,很快就回來,可我不相信,我覺得她可能不會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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