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看了看屍體,便點點頭讓狼叔帶回去,在案子沒有破時,屍體是需要在衙門的停間的,不能讓家屬帶回去的,因為屍體上有很大的線索也不是一時之間可以發現完的。
(所謂的停間,也就是停屍房,只不過名字的意思是停留人間,把自己的痛苦說清楚,所以才叫這個名字,當然了也是我胡編亂造的,哈哈!)
狼叔在抬屍體時,臨猗發現死者的手指上有一道痕跡,應該是帶了許久的戒指才有這樣的印記,只不過帶了這麼久的東西,不可能一下就掉了吧?,而且到從剛才到現在臨猗都沒有發現什麼戒指,房內除了打鬥的痕跡以外,就沒有其他的痕跡,可以確認的是不是為財殺人,但戒指不見了,這個就有點問題了吧?。
幫狼叔把一切整理好,回到衙門時已經在正午時刻了,臨猗才想起自己的奶奶,就用回去時,小馬也回來了,看到臨猗,他急忙的說道:“頭,經過了解,死者跟東邊鐵匠鋪的老闆,有過沖突,而且還打過架,重要的是很多人都說死者睡了。。。。鐵匠鋪老闆的娘子。。這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呃。。。什麼情況啊?,死者在西邊,怎麼就跑到東邊去打架呢?”,臨猗糾結了,這個是什麼情況啊?,小鎮雖然不大,但也不小,從死者家走過去也是需要兩刻鐘,也就是半個小時,那麼遠的距離,他是怎麼樣做到的?,跑過去打架,吃飽了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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