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應該獨自一人保持住自身的嬌貴與聰明。
但他們偏偏是天作之合。
他們沒有覺得程耀可能不結婚的打算有什麼不對,他們只會說:“這就是我們的兒子。”
像極了,一樣的自以為是。
這樣其實也不錯,爸媽是愛他的。
但程耀覺得這樣的愛只是那麼一層關係在,他想要更加真實的,沒那麼奇怪的愛。
他選擇搬出家,去過自己的小日子,去找自己的緣分又或者等緣分送上門來。
搬出去那天是傍晚。他沿著公路散步,遠處綴著管家和傭人。他逐漸一個人走遠,看天邊的晚霞融為一片又一片瑰麗的亮色,他伸出手,風就像滑滑梯一樣滑到了他的手裡。
就像握住了另一個人的手。
他想象一個人在自己身邊,和自己走走停停,回到家裡去。
他又拔了公路旁邊的一簇野草,摘了公路旁的一朵野花。
他在想:我可以給未來的愛人很多東西,那個人想要的富貴榮華都給出去。我自己就留下這簇野草,這朵野花。
哦當時他還是一個文藝青年,滿腦子的人文花草。
後來程耀以為自己也許會孤獨到老,做一個特立獨行的單身富二代。
就像王小波的豬一樣,活出屬於豬的驕傲與不羈來。
但他的緣分,到了。
兩個緣分,朋友的,愛情的,也分不清是先腳後腳到的,還是齊齊踏在程耀心上。
居然在一個逗比身上。
萬物紛繁,一舟以蓋之。
該心動的時候就心動,該沉淪的時候就沉淪。但也有該心動的時候忽然被他的騷話逗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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