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君赫在接下來的一年裡都以為自己再也見不到楊煊了。
對於一個5歲的小孩子而言,一年的時間漫長無比,足以忘記一年之前發生的任何事情。可是一年過去了,湯君赫還是記得楊煊。
6歲那年夏天,湯君赫又見到楊煊了。
那輛黑色的轎車停在樓下,湯君赫被湯小年牽著手領下了樓。那次他沒哭,他乖乖地自己爬到了車後座,端端正正地坐著跟湯小年告別。
湯小年給他買了很好看的衣服,白襯衫外面搭了灰色的格子小馬甲,脖子上還帶了小領結,看上去像個小王子。
楊成川把他帶上樓的時候,有鄰居看到他,驚訝地說:“喲,哪來這麼好看的小男孩啊。”
楊成川就笑著敷衍:“同事出差了,孩子送我這裡待幾天。”
楊煊出去玩了,被楊成川叫回來的時候,身上髒兮兮的。湯君赫正拘束地坐在沙發上看著他,生怕他不記得自己。
楊煊一看到湯君赫就撲過來,拿兩隻髒手去捏他的臉,湯君赫也不躲,笑嘻嘻地由著他捏。
楊煊已經上了小學,得做暑假作業,一天一篇田字格。他自己不愛寫,都推給還在上幼兒園的君赫寫,還美名其曰教他識字。湯君赫也不反抗,一隻小手緊緊地攥著鉛筆,一筆一劃地替他認真寫。
楊煊歪著頭看他寫字,突然發現新大陸似的說:“原來你也用左手啊!”
君赫捏鉛筆的手一下子攥得更緊了,不安地看著楊煊:“這樣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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