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的本質,沒有幾人能看到。
但是我能。
他撕開刻意也好無疑也罷的偽裝後,就真的是個自我到極點的人。
這樣的性格,可以用一個最簡單又通俗的詞語來形容——霸道。
被他壓著親來親去,再抱起來親來親去,親來親去,已經親得七葷八素的安思風腦中,只剩這兩個字了。
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好喜歡他親我!
我也喜歡他。
他喜歡吃甜食,喜歡糖果,喜歡巧克力。平常口袋中也總有這些,沒事總要吃上一些。
他的吻也是甜的,那天他似乎吃了許多桃子味道的糖果,他的吻是桃子味的。
當我被親得忘記一切時,眼睛虛虛睜開,瞄向客廳的窗戶。
窗簾是淺米色的紗簾,它被風吹得也在跳舞,好曼妙。我想到那首,我想,風應當是有記憶的,它會幫我記住這一切吧?
那麼,安思風亦然。
十年後與楚珩重逢,我也才知道,安思風到底記住了多少東西。
我想,他記住的東西,比風看到的還要多。
狹小的車廂內,我已頻頻出神數次,次次都要靠楚珩將我拉回來。但我沒想到,這次將我拉回來的方式,竟是這般。
他在摸我!
我立刻回神,生氣地問他:“你在幹什麼!”
他一點也不羞愧,手依然放在我的大腿上,還冷冷看我。
我伸手推他的手臂:“你太不要臉了!你摸我!”
我以為他又要嘲諷我說些“三十歲老男人的腿誰要摸”之類的話,可他沒有,他的勁比我大很多,他什麼也沒說,他的手直接掀開我的襯衫下襬。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