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菜,打算要填飽飢餓的肚子。
兩個人又是邊吃邊閒扯。拋去那個說不清的“穿書到底賴誰”的事,葉時熙是覺得,有林九敘在身邊,他的確安心了很多。有人陪他聊天,有人替他擋劍,有人可以商量事情……雖然對方說話經常不大好聽。
“葉時熙,”林九敘問,“我有一點好奇,你為什麼寫書?”
“嗯?”
“你看起來不像愛講故事的人,並不具備創造型人格的特徵。”
“……好吧,你說對了。”他的確是比較重視理性、邏輯的那種人。
“所以?”
葉時熙投降了,終於吐了實話。他想了半天應該怎麼講,最後終於是笑嘻嘻地道:“為了錢嘛,我需要錢。”
“錢?”林九敘問,“工資不夠用麼?”
“不夠,”葉時熙將一個花生米扔進了他自己的嘴裡,“我要為我自己翻案。”
“翻案?”這個答案倒是讓林九敘微微驚訝了下。
“哦,我坐過牢。”
林九敘又皺起了眉。
葉時熙的語氣雲淡風輕得像在談別人的事:“我是被冤枉的。我針對過的權貴還真挺多的,曾扳倒好幾個,所以我到今天都不知道是誰幹的。罪名是猥褻兒童罪,有當事人,有目擊者,反正證據還挺足的。那個時間我在出租車上,但是……我被捕後,原本在錢包裡的乘車收據卻不翼而飛,警察說他從來沒有見過,而那張收據是案子最關鍵的證據。我被吊銷了律師執業證,不翻案也不能參加司法考試,去公司應聘也要解釋空白期,我這個人又不喜歡說謊,工作很不好找。後來想來想去,也就寫書這活不需要使用真實身份了,努力的話也能賺到些錢~我當了一年的全職作者,之後上學時的朋友開了律所,叫我去當了個律師助理,所以最近一年寫得沒以前多。我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還我自己清白,然後參加司法考試,重新成為一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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