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感情糾紛,按道理不應該出事。
程錦問起茅小燕和李愛紅。
經理道:“她們以前都在鳳凰軒做過,所以比較熟,除此之外也沒什麼了。”
“她們四人會一起聚會嗎?”
經理笑說:“我就不知道了,這是她們私下的事,我不管這些的。”
程錦想了下,問:“會一起工作嗎?”
“怎麼會呢……”經理停下了,抬眼望向上方,陷入了回憶中,“還真有過,有個老闆喜歡熱鬧,帶著一夥姑娘到處逛,當時她們四個都在。”
哦?!大家來精神了,“那老闆是誰?什麼時候的事?”
“一個多月前的事吧,那個老闆還有點名氣……”
老闆叫谷剛林,是個富二代,他本身沒什麼,但他爹是個厲害人物,生意做得很大,在省內是個知名企業家。
遊鐸道:“他家是餐飲的,是這幾年才做大的。”
步歡朝大家使眼色,“這算不算是暴發戶?我是說地主家的傻兒子。”
不是說妓女從良最喜歡找這種人嗎。
葉萊道:“不會吧,有錢到出名的人應該不是她們的目標。”
那些姑娘的目標應該沒這麼遠大,估計也就是想找個小暴發戶吧,例如有房子在城中村,拆遷後變成了拆二代的那種。
韓彬看看大家,然後直接問經理,“他結婚了嗎?”
“結了,他和他老婆一起上過省電視臺,他老婆很漂亮很有氣質,可是這男人啊,就是家花不如野花香……”經理突然想起眼前這幾人是警察,連忙整了整表情,收起了猥瑣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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