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想想,我還真挺傻的。
可我樂在其中。
後來等我又大了點,真真正正記事了,又去給那位叔叔過生日。
我依舊坐在偏廳裡,目光一直盯在窗外,我都不知道我在偏執些什麼。
那年的池塘裡沒有荷花,水面上只有一層一層的波紋。
我突然就覺得,那是不是我做過的夢?
夢境裡我和他隔著一層玻璃,他好看的眼睛,彷彿要看進我的心裡。
我兀自敲了敲玻璃,和記憶裡他敲出的聲音不大一樣。
我喪氣的走出偏廳,也不知道怎麼走的,還就真的看到了他。
你們覺得小學的他是什麼樣子?是不是眼睛不那麼大了,但依舊透亮;臉不圓了,是小巧的瓜子臉;個子高了些,後背筆直好看。
我也覺得是這樣,換句話說,小學的他,應該是這樣。
可我看到的他,是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眼睛被打出淤血,腿上纏著繃帶,手裡拄著柺杖。
但是隻要我看一眼,我就知道,站在樓梯上,不會走路的人,就是他。
他一身傷也漂亮,臉上掛了彩也漂亮,精緻的五官漂亮到哪怕我只看了一眼,就能認出是他。
“喂!”我和他對視良久,他咬牙出聲道,“我給你一塊錢,扶我一把。”
他一臉的不願意,看我的眼神滿是怨恨,我不知道我哪裡惹了他,但我還是小心的扶住他。
我小心翼翼的問他,“為什麼要給我錢?”
他鼻子裡哼了一聲,不屑道,“不給你錢你能幫我?一塊錢你可以買兩包辣條,學校裡的土匪們就愛吃這玩意。”
我把他摟緊了些,我說,“我不要你的錢,你受傷了,我……”
“別說了。”他輕輕開口打斷,“打我的那群人,打之前也說不要我錢。”
我突然無措起來,我竟然不知道要怎麼安慰他,怎麼讓他相信我。
可是我選擇了閉嘴。
他身上有淡淡的花果香,讓我在需要解釋的那一瞬,分了神。
或許是我寫的太夢幻了吧,你們說我喜歡他。
我不喜歡他,當時的他緊緊靠在我懷裡,我緊緊摟著他,一點兒都不夢幻。
因為他實實在在的,在我手心裡,不是在我夢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