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了法醫鑑證中心後,他們去了第五、六個受害人被害的兇案現場。
門封著,揭了封條,推開門,怪異的氣味撲面而來,大家都不自覺地皺起了眉。
這是個一室一廳的房子,很多東西被公安局都帶走了,顯得空蕩蕩的。客廳和臥室裡有大量乾涸的血跡,從白色的屍體輪廓線可以看到,死了兩個人,一個死在客廳裡——男受害人常健,另一個死在臥室床上——女受害人詹必秀。
警方推斷出來的兇手作案的過程大致是這樣的:常健和詹必秀髮生了性關係,兇手是否有加入存疑,因為他的保護措施做得太好,沒有留下相關證據,然後詹必秀在床上休息,常健下了床,走到客廳時被兇手打暈,接著兇手進入臥室,殺了躺在床上的詹必秀,接著他再回到客廳把昏迷中的常健也殺了。最後兇手收拾好現場,消除可疑痕跡,清洗乾淨身上的血液,離開。
兇手自己不邀自來的可能性不存在,因為常健身上沒有抵抗傷,這說明他對兇手沒有防範心,所以兇手才能突然襲擊把他打暈。兇手提前躲在房間裡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因為這套房子比較小,不方便躲藏。唯一的答案是,兇手和受害人認識,是受害人主動讓他進入房間的,當然,受害人肯定沒有預料到這是引狼入室。
程錦道:“他先殺了詹必秀然後再殺的常鍵?”
洪軍道:“對,床上沒有常鍵的血液,而常鍵屍體旁有詹必秀的血液,兇手殺了詹必秀之後身上濺上了她的血液,在殺常鍵時滴落在了周圍。常健的頭被敲擊了不止一下,第一下是側擊,他被打倒在地,接著的兩下是近距離的敲擊,應該是兇手打暈他後,怕他醒來,又在他頭上多敲了兩下,可能是怕詹必秀尖叫時吵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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