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顏大同把顏默接回家休息,直到警方作出‘正當防衛’的結論為止。第二天的報紙上頭版頭條報道“烈士之子為民除害”的新聞。顏默仔仔細細地全文,就許多細節向任局和顏大同核實。自5歲來到顏家,顏默從沒提過自己的父親,16年後突然來了興趣,像記者一樣到處打聽。嬌慣他的任局甚至批准他去檔案室翻看內部資料。顏默從檔案中抽出葉京世一張穿警服的全身照翻新,嵌入精緻的相框,擺在床頭。
傳說第一次殺人都會有後遺症,諸如害怕、內疚、噁心等,但是顏默身上卻沒有這些表現。除了頭三晚和他擠一張床外,顏默的心情似乎越來越好。吃早飯的時候居然聽見他在樓梯上哼曲子。
吳璐璐朝他努嘴,顏大同則聳聳肩。顏默走到顏大同身旁,俯身擁抱哥哥表示早安,然後放開顏大同,站在他身邊“啊啊”叫,好像要說什麼。顏大同露出笑容,問,“怎麼啦?今天這麼高興?”
“啊——”
“寫下來。”顏大同託人從上海買回一個電子寫字板,套在左手腕上,寫完後點擊回車鍵便能電子發聲,替患者講話。這樣,顏默再不用揹著個大本子跑來跑去了。
“咯咯咯——咯——咯”顏默學母雞叫。吳璐璐嘴裡的小米粥忍不住噴出來。顏大同皺眉。
“寫啊!”
“嗯哪——”顏默急躁地搖頭,很生氣的樣子。然後他深深地呼吸兩下,憋住勁再次叫道,“咯咯咯——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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