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一見手下將領的意見統一,都同意坑殺俘虜,所謂“法不責眾”,他就以投降的趙軍反覆無常為由,全部坑殺掉了。
白起作出這樣的決定,其實是非常不符合規矩的,也是冒了不小的風險!
秦國自商鞅變法後,秦國最重軍功,但對軍功的計算非常嚴密,雖然在戰場是以斬獲的首級來計算的,但也是僅僅限於在戰場上。
殺俘和殺良冒功,都是一樣的大罪,要受到軍法的嚴厲制裁!這次秦軍軍糧不夠,是促使白起殺俘的一個重要原因。
春秋戰國時期,諸侯之間的混戰,對敵國計程車兵,是非常寬容的。
只要放下武器投降,就成了勝利者的俘虜,很多將軍都是以戰養戰,一次以少量的俘虜充實到自己的部隊中,可以彌補戰損。
春秋戰國時期,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名臣武將,大部分都不是本國人,像名相範睢、蘇秦,名將孫武、吳起、孫臏等人,都不是在本國效力時成名的。
戰國時期的各個國家,都是從周皇朝分離出來的,所以,任用其他國家的文臣武將,並沒有人認為有什麼不妥當。
甚至招降納叛,也是正常的現象,名將樂毅、廉頗、孫臏、伍子胥等等,都曾經奔逃他國。而把俘虜編入軍中,是各國的通用做法。
而那些有才華的讀書人,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周遊列國,他們可不是旅遊看風景,他們是想在其他國家獲得一官半職,然後衣錦歸鄉,光宗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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