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梅以自己為榜樣,證實了人是會變的,當年清純的副食品大樓一枝花連只螞蟻都不敢踩死,人到中年卻能拿菜刀砍下人的耳朵,敢把公檢法玩弄於股掌之上,把法律當做私下交易的籌碼,赫然就是無法無天的潑婦,法律是神聖的,韓梅註定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對此皮亞傑頗為感慨,他願意為之亡命天涯,為之牢底坐穿的那個人,永遠是笑顏如花的十九歲,三十多年過去了,人就像忒休斯之船一樣,歷經了許多人,許多事,連身上的組織細胞都代謝了無數遍,無論是從思想還是軀殼,都不再是當初的那個人,他對韓梅的愧疚,也終於解脫了,或者說,是他終於與自己和解了。
和韓梅的賬還不能兩清,當初韓梅自認為必死無疑,可是把女兒託付給皮亞傑的,她還一廂情願的認為,國家會給予皮亞傑鉅額賠償,而以皮亞傑的人品,勢必會把小玉當成親生女兒來養,她死了也放心,可是現在情況不同了,韓梅入獄體檢情況良好,監獄裡作息飲食規律,只要老老實實服刑,應該會有減刑,她是能活著出來的,而小玉和傅冬梅已經處出感情來,不願意跟著陌生的皮亞傑生活,退一步說,就算願意,法律也不允許成年男性收養小女孩。
可是問題來了,今年九月,小玉入小學了,按照戶口所在地就近入學,每天傅冬梅接送,小玉從小缺乏管教,別看在家裡乖得像個小綿羊,在學校裡那就是一霸,連老師都管教不了她,開學沒兩週就叫了四次家長,不是把同學打哭,就是違反校紀,可憐傅冬梅一把年紀的人了,還要被老師訓斥,作為老年人,她也確實沒有教育六七歲小孩的能力,畢竟時代在演進,人在也在變化,傅冬梅是以奶奶的視角看小玉,和母親是不同的,她狠不下手心來,小玉就教育不好,時間長了,就矯正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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