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開封城外勐朗村賊產曲場一處,因私造麴麥,被官府查沒。開封府擬於近日行撲買之事,如有意者,可自行前往開封府諮詢,三日為期,過時不候,特此通告……”
看到開封府外突然掛出了撲買勐朗村賊產的通告,許多路過的百姓便聚集在此處圍觀了起來。其實說起來,在這東京城裡,時常會有官府張貼行撲買之事的告示。尤其是開封府,因為經常有繳獲的賊人贓物,田產商鋪等,因此這撲買的告示也時常會出現在城內顯眼的位置。
這一次官府撲買的是位於東京城外勐朗村的一處曲場。因為是包含田宅的曲場,且還有官府許諾的經營釀酒的專營權。所以一經張貼,便立刻吸引了不少潛在的買家,告示才貼出了一日,便有十幾人前往開封府投了撲買的貼子。
“官人,這曲場若是真撲了下來,就算是不賺錢,可朝廷的分成卻是一文都少不得的,您可想好了嗎?”
眼看著王玄義拿著從開封府取回來到撲買的專貼遲疑不決的樣子,柔奴和真娘也不由得有些發憷了起來。要知道,這帖子一旦填了,便是撤不回來了。若是錢數寫的少了,未必能撲得上,可要是錢數寫的多了,卻免不了吃了大虧。最主要的是,這經營曲場要每年向開封府繳納一定的經營費用,這筆錢,可是不論盈虧都萬萬少不得的。
按照王玄義初步的估計,他的薪俸大概也就是每月30貫左右,一年下來算上正俸,加俸,職田等收入,差不多可以達到年入千貫的水平。除此之外,王玄義每年還有200貫的公使錢可以喝喝花酒。不過,這裡面若是算上貨幣收入的話,卻只有600貫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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