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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也不讓拆遷,但說起來光鮮,實際上住在裡頭,苦不堪言。

下雨天滲水,豔陽天潮溼,曬個衣服都容易發黴。

祝山海很爽快,開口便是,“要麼把房子給我,你們搬出去;要麼房子歸你們,你出三十萬給我。”

三十萬。

別說三十萬了,就是一萬塊錢,姜瑜都拿不出來。

那要是搬出去呢?

搬出去,住哪?一直住在二姨家叨擾人家?

一樁離婚官司打上法庭,祝清晨與父親對簿公堂,一樁樁一件件把這些年來的家暴事件陳述出來,包括祝山海出軌的事情,鉅細靡遺都說了。

可法律有空子。

法律保護不了她和姜瑜。

離婚法清清楚楚規定,若要以一方出軌為由,要求不平分財產,須得提供確鑿的出軌證據。

律師說得很清楚:“這個證據,必須是捉姦在床,聊天記錄不算,他人的言論也不算。”

於是半年來,開了三次庭,花了大筆律師費、訴訟費,法院始終判決夫妻雙方平分家產。

祝清晨迫不得已,開始四處奔波找證據。

可這婚一日沒離,祝山海就有權回家,一回去就是砸東砸西,剪電話線網線,弄得家裡烏煙瘴氣。

祝清晨沒回俞市,就待在滄縣,一面接些獨立攝影師的活,給人拍婚紗照、藝術寫真,一面忙於奔波這事。

秋末的時候,她打聽到祝山海與那女人在城南租了箇舊房子,同住一起。

馬不停蹄趕了去。

然而去了好幾次,祝山海都很警覺,永遠把她打出門,恨不能把相機都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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