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枕水鎮便有一起罪案在赦免之列。罪人未及弱冠,書院童生,盜取書院收藏的名家畫作販賣,事情敗露後,被書院驅逐,連院試資格都被取消。盜賣獲取的錢財已經被他用光,畫作也無法追回,因無力償還,他還被判笞刑。說來此人也是幸運,第二年就遇到朝廷大赦,念在他偷盜是為父治病,非為私利,尚算有仁孝之心,笞刑過後,得以恢復參加院試的資格。此事張大叔若是不信,儘可到瑜楓書院打聽。”
阿媛得知此事,也是當初和宋明禮閒談而來。如今兩人已不再有牽連,阿媛也沒想到當初的閒談被自己當做例證舉出,心中不禁有些感慨,來不及沉浸於那些酸楚過往,當下只願這例證能堵了張老三的嘴。
果然張老三一時沒了話語,阿媛立馬又道:“民間常說三年一小赦,五年一大赦,只要不是殺人放火的重罪,或者大不敬之罪,都可在赦免之列。我父母俱已不在,如果再因欠債獲罪而致二十不得嫁,實在成了可憐人。鰥寡孤獨可是朝廷優先考慮赦免的物件,如果我真有這等運氣,張大叔的債我是一分一毫也不用還了。”
張老三原本鐵青的臉色卻在聽完阿媛的話之後慢慢鬆弛下來。好一個伶牙俐齒的小姑娘,足足三十兩銀子的債務,先說還五貫,最後說到一分也不用還。好像他只討回了一點點的銀子,卻是佔了極大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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