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的蘭花戲院,門前站著一行人,從左到右,她每一個人都認識——他們全部都是上一部電影裡出現過的人!劇組的導演,演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
寧寧胸膛起伏,她覺得自己的呼吸變得有點粗重。
“對了,晚上想去哪裡吃?”經紀人一邊開車一邊問。
“隨便。”寧寧這個時候哪還有心思吃飯,她深呼吸兩下,開始逐字逐句的看帖子裡的內容。
帖子裡轉載了一個採訪稿。
採訪物件風華正茂,意氣風發,正是年輕時候的陳導。
“的成功,在於一起殺人案。”他在記者面前直言不諱道,“要是沒有這起殺人案,沒多少人會來看我的電影。”
一部基本全是新面孔的片子,靠什麼來吸引觀眾的注意力呢?靠一條死訊。
1987年,開拍前夕,扮演富家小姐的交際花被人殺害了。
“電影播放的時候,坐在下面的觀眾分兩種。”陳觀潮說,“一種是來看電影的,還一種是來看殺人犯的。”
就在交際花死後不久,社會上突然起了許多風言風語,大報小報上都能看到“蘭花戲院”“戲院魅影”“兇手”的字眼,一些花邊小報為了提高銷量,更是毫無底線的杜撰出殺人案的前因後果,但不知道是心有靈犀,還是收了好處,不約而同的,他們筆下的兇手都是同一個人——聞小姐。
“聞小姐是誰?是一個新人女演員。”陳觀潮說,“她是一個很努力,也很有才華的女演員,她為了能演好魅影,有很長一段時間一直睡在棺材裡,不碰熱飯,不碰冷水,甚至不跟人接觸……我很喜歡她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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