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猶豫,提筆蘸墨,不出十分鐘,一幅毛筆字已經寫完了。整個過程,一氣呵成,她似乎沒有受前面兩場比賽的影響,落筆淡定從容。寫完,轉頭看向身邊的陸嘉應。
跟聲歌不同,嘉應選擇了一隻自己可以掌握的毛筆。說起來,她練習毛筆字,不過才半年的時間。要不是莫爺爺喜歡毛筆字的話,她可能還不會用這個軟趴趴的東西。
嘉應寫得非常謹慎,至於內容,是她現場創作的一首小詩。跟聲歌的一氣呵成不同,嘉應足足用夠了半個小時,終於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評委們已經來到了兩幅毛筆字的面前,無疑,聲歌的這幅毛筆字,非常吸引人的眼球。人定勝天!這四個字彰顯了聲歌霸氣的性格,堅毅的筆跡,恢弘的氣勢,讓評委中的書法家都大為稱讚。
“好!好!好!聲歌,你習字多少年了?”
“算上今年,已經十年了。”
眾人驚歎,也就是說,聲歌六歲就開始練習毛筆字了!那個時候,她才上小學一年級吧?天才就是不一樣,自己六歲的時候,可能連鉛筆都拿不好,更別說習毛筆字。
嘉應看了聲歌的毛筆字,的確是非常有氣勢。這種霸氣的感覺和字型,再過十年,她也是學不出來的。這一局,她認輸!
雖然聲歌的毛筆字的確很棒,但是,嘉應的這幅字,也是不賴的。尤其是大家知道她才習字一年,已經驚撥出來了。比較起來,這一個似乎更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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