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盡了辦法,後來才打探到以前老朱去給那位輕塵君送信,去的是英租的某某街。他在報社周邊等了將近一個多月也沒等到輕塵給報社發信,便去那條街上打算挨家挨戶敲門問。
只是沒問到姜家。
因姜家當時已經敗落,死了好多人欠了一屁股債還被徐老視為眼中釘,他們正把那房子掛著售賣的招牌,搬到老街巷去住了。
越沒找到他就越惦記。後來因為在燕京缺課許久,他幾次被勒令回校,遲林想著回了燕京也要被那死了寶貝魚的副校長穿小鞋,還不如留在天津的大學圈內。那輕塵君肯定是天津的教員、學生——最起碼也是個文人,只要在天津混,早晚有一天能看見她的文章。
以前遲林對女人還不如對對照組果蠅感興趣。輕塵君一下子激發了他對於所謂婚姻的無限想象力。
遲林越醞釀越覺得——這是命中註定的真愛,這是靈魂相知的火花!他和輕塵君只要一見面,肯定都能在對方眼裡看見天雷勾地火——
他們就是驢肉配火燒,羊肉配孜然!
再加上當時剛剛開校的南開大學正在四處挖教員,給的工資夠遲林每天買點高價洋酒喝了,他見錢眼開,立刻決定留在天津。
本想著,最多三五個月,就能找到輕塵君了。
卻沒想到,這一等就是三四年。他只記得自己十幾日前在辦公室內翹著腳喝著茶,翻開,就看見了一篇文筆熟悉,考證方法也頗為熟悉的文章。只是署名不再是輕塵,而是徐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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