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份遺囑簡單得多;找一個玩家,就更容易了。如果律師真的是玩家,他早晚一定會跟我們見面,對吧?我已經派人查詢律師的下落,大約很快有訊息了。」
「如果宙斯也派人尋找律師和遺囑呢?」
「這我們無能為力吧?只能聽天由命羅。」
清遙才剛說完,眼前就彈出兩段很長的文字框。兩人一看,這還真不得了。
<劇本公告:錢錦華於43年訂立的遺囑現已生效。內容如下。>
遺囑人:錢錦華
本人死後,企下公司、物業、銀行存款、主宅由兒子希洛祈繼承。
銀行存款中的1億現金以及國外別墅均贈與王從禮。
本遺囑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立遺囑人認可後,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共同簽名。
立遺囑人 錢錦華
見證人 亞沙
見證人 羽
公證人 光
43年11月8日
<劇本公告:王從禮於50年訂立的遺囑現已生效。內容如下。>
本人的所有財產歸予侄兒宙斯,望他能將王氏集團發揚光大。
立遺囑人 王從禮
50年8月19日
這兩份遺囑來得莫名奇妙,格式也跟希洛祈手上的40年遺囑略有不同。反覆細看,他才搞清楚這算是怎麼回事。
錢錦華這份43年的遺囑,意欲將部份財產送與王氏集團的王從禮,但王從禮的遺囑指明將自己的財產全部送給宙斯。換言之,錢錦華給王從禮的錢最後都會轉到宙斯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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