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生都不流行買信紙寫信了,批發一包信紙, 一兩年都賣不完。
最後他還是在小學學校附近的小超市買到的浪漫卡通訊紙。
當時他抽了支菸才上車離開,挺鬱悶的。
現在寫情書是小學生乾的事了?
後來想想,好像也只有小學生用得著。
中學生都是拿手機表白。
買回家後, 他挑選了張可愛一些的,她太冷,需要粉色系暖一暖。
寫下洛洛兩個字後,他就不知道要寫點什麼。
拿出記錄本開始打草稿, 寫了劃掉,劃掉再寫,來來回回,怎麼都不滿意,略感矯情。
想給她十六歲時愛情的感覺,可他忘了,時間不饒人,他已經三十多歲,回不到當初那個年紀的心情。
他懊惱了半晌。
從十六歲到三十多歲,他經歷了很多人的一輩子,或許是好多人一輩子都不可能經歷的。
心態再也回不到十六歲時的純粹。
生與死都不在他眼裡,更別說是情和愛。
在遇到洛颯前,他沒想過結婚生子,覺得一個人挺好,父母會走在他前面,然後他可以無牽無掛。
誰知道就遇上她了呢。
最要命的是,他以前對別的女人有多絕情,洛颯現在對他就有多狠心,全都報應到他身上來了。
他對著那張信紙發愁了半天,一點招都沒了。
後來,他就只寫了那四個字。
在一起朝夕相對了十多天,乍一分開,挺不適應。
也是頭一回嚐到了想念是什麼滋味。
比喝海水都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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