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生活在二十一世紀,公元2017年,不是你那個落後的1980年好嗎?我們這個時代談戀愛真是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沒有誰規定談了戀愛就一定要結婚。如果最後能修成正果,當然是好事。
但是沒有人能保證真的能走到最後呀。如果中途發現這個人真的跟自己不合適,或者是人品有問題,隨時可以分手呀。這比談一場戀愛就結婚,婚後才發現對方是渣男要保險得多吧。”
“這樣子隨便談戀愛,姑娘家的名聲不就壞了嗎?”
錦繡真的不大理解王婷婷那個時代人們的思想,在她生活的這個年代裡,談戀愛是一件非常慎重的大事,基本上兩個年輕人真的確立的戀愛關係,就一定要結婚。如果最後沒能結婚,那這個姑娘的名聲就算是毀了,以後再找物件,真的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在許多人眼裡,那些談戀愛的年輕人,不論男女,就沒幾個是正經的。男的就是打著戀愛的幌子,專門欺騙小姑娘感情的浪蕩子、小流氓、二流子。姑娘家那就更不得了了,什麼沒臉沒皮,丟人現眼,不正經之類的評價,能讓姑娘的父母都沒臉出門,家裡的兄弟姐妹也會因此在婚事上受到連累。
所以在這個年代裡,沒有多少家庭的父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跟人談戀愛。大多數人的婚姻,還是保留著以前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方式。
當然比起舊時代的盲婚啞嫁的陋習,現在的婚姻觀念還是有很大的進步,那便是婚姻雙方必須是自主自願。女方在婚姻大事上,有也了一定的決定權。如果姑娘自己不願意,家人也不得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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