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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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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來臨之時,季辭領到了生平第一份報酬。

不多,400元,一半給阿瑪留作家用,一半去鎮上買了給程老師的回禮。傻丫頭也有份,藏銀鑲的綠松石手鍊,品質一般,聊表心意。

加上他去山上挖的蟲草,一股腦寄去了北京。

這次回信來得更快,小姑娘將那條破鏈子誇上了天,說「看起來像咬碎的藍色巧克力糖,甜甜的」。

什麼傻話,他明明在信裡解釋過,裂痕越多代表品質越差,等長大了再給她買更好的。

她還甜上了。傻。

程老師的回信,則帶給他一個意料之外的好訊息——她幫他報名了全國生物奧賽,邀請他暑假去一趟北京,備考參賽。

奧賽是什麼,季辭其實一直沒搞明白,他只知道,程老師寄給他的書他看完了,卷子也做完了,沒覺得困難,還挺好玩的。

程老師說,這就叫天賦。

有點苦惱,他怎麼又多出來一個天賦。

景區主管也說他有騎馬的天賦,讓他暑假一定要去全職上班……沒辦法,他必須二選其一。

最終季辭放棄了賺錢,他十分想念北京。

他自己也沒想到,居然北京還能給他留下一點想頭,明明是噩夢一樣的地方,他從北京回來之後再也吃不了橘子。

但程家給他留下的印跡,居然比那該死的浴缸還要深。

他現在只要看到來自北京的信件就開心,會想起風雪天戴的毛領帽,程老師做的辣子雞,還有陰雲密佈的天空下,某隻小蠢熊吧嗒著嘴,忽然饞起了蜂蜜,跑去冰箱挖來一整勺,非要和他分著吃。

北京是甜味的。

那年之後的每一個寒暑假,季辭都在程老師家度過。

他在生物方面的天賦,甚至超出了程敏華的預期,只經歷過兩年集訓,便已拿到了全國第一。

這兩年也讓季辭徹底融入了程家,程敏華叫他「老三」,傻丫頭叫他「三哥」,他終於擁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家。雖然每年只有幾個月,但媽媽和妹妹都很愛他。

他也很愛她們。

對妹妹的愛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質的,季辭已經記不清了。

也許從第一天起,他對傻丫頭的情感就不太純粹。在那個天寒地凍的夜晚,她取下自己的手套,套在他凍僵的手上。

從那天起,他對她的心態就是:我的。

我的妹妹。我的小傻熊。只能是屬於我的。

季辭的人生過於單調乏味,小時候他唯一的樂趣是觀察狼群,後來是生物和騎馬。

日升月落,他以為自己的人生會按照既定的軌道前行,完全沒想到會憑空多出來一個妹妹。

妹妹很不省心,光是盯著她寫作業,他就得使出渾身解數,比最難馴服的馬還要淘氣。

淘氣之外她還會撒嬌,揪住他的衣角一陣耍賴,眼睛既亮,聲音且甜,就算鋼鐵鑄就的意志也很難不動搖。

他得到的最好的一切都來自於她,她救了他的命,和他分享媽媽,以及自己生命中美好的一切。

而他生命中最美好的……就是她了。

因此當季辭發現,有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企圖對傻丫頭表白,他當場氣炸了。

城裡的孩子早熟,小學六年級已經情竇初開,半大小子捧著個八音盒,在程家的後門來回踱步,口中唸唸有詞。

季辭什麼耳力,側耳一聽,便將他的來意摸得分明,直接摔門出去,拎起臭小子一頓恐嚇:再敢出現,見一次打一次。

“帶著你的破爛玩意,滾!”

嬌生慣養的小少爺,哪見過這種野狼似的蠻族少年,他的滾,是屁滾尿流的那種滾。

讓人滾完季辭還是不爽,一整頓飯的功夫,盯著林音上下左右地打量。

面板太白,嘴唇太紅,眼睛又大又明媚,難怪叫人眼熱。

妹妹天生麗質,他又不能把她變醜,只能暗戳戳在其他地方做手腳——從那之後,他接手了給林音早上梳頭的重任,就梳最樸實的那種。

梳了兩天他自己又不樂意了,他妹妹不能比別人差,就得梳最好看最流行的髮型。

算了,美人如明珠,根本遮不住,過了這個暑假她就要讀初中,每天獨自搭乘地鐵上下學,而他也得回到四川去讀書。

簡直不敢想象,沒他從旁看守,她會招來多少狂蜂浪蝶。

季辭一直拖到暑假的最後一天,親自將妹妹送去學校報了道,才滿心不爽回了老家。

出於一種不可言說的心理,報道前一天他特意去理了個發,故意將鬢角剃得發青。

第二天出發去學校時,林音差點被她哥的拉風造型給震飛:寸頭,黑衣,狼牙項鍊。她好奇地伸手想摸,被她哥皺著眉一手揮開。

“這是真的狼牙嗎?”

“真。”

“嘖嘖,三哥今天看起來不像好人。”

“哼。”

不像好人就對了,他就是要達成這種震懾性的效果,任何想打傻丫頭主意的,都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兩。

效果確實挺好,只是和季辭想象中不太一樣。

據說直到學期末,都有高年級的女生不時地來問林音,她哥怎麼再也沒出現過,他現在就讀哪個學校,有沒有女朋友,要不要一起出門玩。

類似的笑話,林音講了整整一個學期,每次寄包裹都會附上「這是您的粉絲最新呈上的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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