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超鑽到了裡面,裡面空蕩蕩的,但是並沒有想象的那麼黑,外面的陽光照進來,將裡面的一大片地方分割出斑斑駁駁的世界。
他朝四周望了望,終於找到了足球,它就躺在一堆橫七豎八的短竹子邊,他連忙跑過去,彎腰拾起足球。
他想回去告訴同伴這裡面哪裡像爸爸媽媽說的那樣有什麼魔鬼。
站直身子,抬起頭時,他忽然怔住了。
那竹子堆後面躺著一個人。
他猛地向後退去,被地上一根竹子絆倒,滾到了地上,“啊……”邵超嚇得魂飛魄散。
拼命朝外面跑去,他親眼看見,那是一個雪白得像是死了的女人,凸出的瞳孔向上睜著,她的身上好幾處點綴了紅色的妝,烏黑的頭髮散開,她的身下是一片溼漉漉的紅布。
那副樣子讓他想到了電視裡的女鬼,邵超連滾帶爬跑了出去,嘶喊著“鬼啊,鬼啊!”
*
“嗚嗚嗚嗚……”三輛警車疾馳奔向市電視臺附近,一個叫光明路的地方。
孟思期正坐在其中一輛警車內,她有些侷促不安,從上車的那一刻,她的心就緊緊地揪著。
上午,她還在二隊辦公室整理筆記,蔡雙璽突然跑了過來,“小孟,出警了,紅妝案,第三起!”
那一刻孟思期手中的筆掉了下去,她整個人都像是懵住了。
她記得去年和今年初發生了兩起紅妝殺人案,時隔半年,第三起還是發生了,這一切總是令人猝不及防。
紅妝連環殺人案兇手極其變態而且具有強大反偵察能力,到今天連一丁點線索都沒有留下,而且這件案子關係到路鶴的命運。
孟思期幾乎是心神不寧走進警車的,幸虧路鶴在前面的車裡,看不出她的情緒。
很快,車子到達了光明路一個建築工地旁邊,孟思期推門下車,眼前是是雨後的街景,除了這裡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附近是遠近相隔的樓房,這裡並不是市中心,房屋並不密集,但是孟思期能看到遠方的山巒,在雨中,呈現一片涳濛的山色,極其美麗。
如果沒有這起案子,這裡會一直寧靜,美好。
警戒線已經將這座建築工地圍了起來,幾個封鎖現場的民警已經提前到這裡工作,其中還有大程的身影。
這是一座還只有三層樓高的正在進行的施工建築,四周佈滿了綠網和腳手架,裡面幾乎看不清,一片黑濛濛,屍體應該就在裡面,兇手找到了極其隱蔽的拋屍地點。
不,這應該是兇手犯案所在地,因為最近一直下著雨,兇手必須找一個乾燥避雨的地方實施犯罪,這裡很合適他,隱蔽、避雨,在雨聲中,他做出任何犯罪行為,周邊的住戶也不會聽到,何況這片地方的房屋稀疏,離居民區還有一段路。
“思期。”路鶴的聲音忽地打斷了她的思緒,他從前方走過來。
孟思期從觀看建築的視野裡微微轉頭,回了一聲:“路隊。”
“我們一起進去看看。”路鶴看著她,他很平靜,應該說,他一向都很平靜,他看著她的眼神甚至不帶有任何情緒。
“好。”孟思期應答。
路鶴轉身往警戒線走去,孟思期跟著他,時不時看向他的背影,有一種淡淡的憂傷,無論如何,這一次,她一定要找出真相,用盡最大的努力找出真兇。
“路隊,小孟。”大程手裡拿著一個本子,“我今天正好在附近,第一時間就趕到這裡封鎖了現場。”
“辛苦了。”路鶴說。
“是這樣的情況。”大程說,“報警的就是附近居住的一個孩子的爸爸,孩子叫邵超,今年七歲,今天和另外兩個小夥伴在這裡踢足球,邵超把球踢進了建築工地,他是一個人進去撿的球,結果就發現了屍體。”
大程舔了下唇,繼續說:“現場我們都沒有進去,第一時間進行了封鎖。我用手電從外面照了照,從那個角度,”大程特意指向一個地方,大概是房屋東南方向,“可以看見屍體,腳下需要墊點東西看,屍體是裸露的,身上有紅色圖紋,應該是紅妝案特徵沒錯。目前瞭解的資訊基本是這些,我已經讓人通知三個孩子的家長帶著孩子不要外出,在家裡等候上門問詢。”
“好,大程辛苦。”路鶴肯定地說。
“沒事,路隊,看還有什麼吩咐,隨叫隨到。”
“好。”
路鶴朝四周望了望,今天一隊除了羅肖國休假都在這兒,他吩咐:“嚴春,你帶雲峰對三個孩子做一下筆錄,特別是邵超的筆錄,還有,走訪下週圍居民,這兩天有沒有看到可疑的人,異常情況。”
“好,路隊。”兩人應答。
“林滔,雙璽,你們到周邊看看,重點看下週邊的路線,模擬下嫌疑人可能經過的幾條路線。還有,死者的物品有沒有被丟棄在附近,儘快查探一下。”
“好,路隊。”
孟思期明白,紅妝案兇手是極其心思縝密的,雖然現場很乾淨,但也不排除他離開現場會處理證物,例如證明死者身份的身份證、錢包、隨身物品。
如果他果真在附近丟棄了死者的遺物,很可能遺物上就有鎖定兇手身份的指紋等資訊。最後,路鶴看向孟思期,“我和思期先進去看看。鞋套呢。”
蔡雙璽把鞋套手套遞了過來,孟思期拿了一份,戴上。
孟思期知道,現在路鶴肯定想第一時間進去看看實情,畢竟現場對於刑警來說至關重要。
但是因為法醫和痕檢還沒到,他不能讓所有人都進去,以防破壞刑事現場。大程也是同樣的謹慎,第一時間封鎖現場,本人也沒有進去檢視,而是在外面檢視。
這幾天下雨,如果兇手進入過現場,那麼他的足跡很可能留在裡面,這很可能是破案的關鍵。
現場分工完成,各人去執行任務,路鶴抬起警戒線,鑽了進去,又將警戒線抬高了一些,等她進去。
孟思期微微彎著身體,在路鶴的手掌心下,堪堪擦過。
“路隊,兇手會是從這裡進去嗎?”站在雜亂交錯的腳手架前,孟思期覺得,兇手當時應該是抱著或者揹著一個人,他要想將對方拖進腳手架,不會很輕易。
“先進去看看。”
路鶴先邁了一隻腳伸進腳手架的口子,然而側過身子,身體極其協調,輕鬆鑽了進去。
孟思期跟上,一隻腳先跨進去,然而她也彎著身子試著往裡面跳。
那裡面都是水泥疙瘩,她剛跳過去,卻發現腳下都是尖銳稜角。
那一刻,路鶴像是有準備似的,在她躍過去的時候,伸出兩手把她整個人抱了起來,抱住她的雙臂,轉了一個百八十度將她放下。
雖然只有手掌接觸,孟思期卻覺得有種肌膚髮麻的感覺,她再次聞到他身上的特殊木質味道,這種味道會讓她十分寧靜。她知道,路鶴這時候應該就是想幫幫她。
此時此地,是刑事現場,這裡容不得有別的情緒,路鶴臉上的表情冷靜、職業,他們也必須很職業。
路鶴放下她後,慢慢俯身,觀察地面,說:“這裡有小孩的足跡,邵超應該是從這裡面經過的。”
孟思期也看清了,水泥地面雖然坑坑窪窪,但是上面鋪滿了灰土,灰塵上有殘缺的腳印,大概20餘釐米長度,正是一個七歲孩子的足印,不過這些足印很亂,這說明當時孩子是跑出去的,並且受到了驚嚇。
“思期,我們儘量避開腳印,你跟著我的步子吧。”路鶴走在前面說。
“好。”
路鶴小心翼翼朝前走去,孟思期循著他的腳印往前探步。屍體在竹堆後面,這是提前收到的資訊,孟思期剛進來就在探視這裡面的情景。
建築裡面比較空蕩,有幾個碩大的水泥柱子,像是承重柱,外面的陽光照進來並不多,因為綠網的原因,裡面呈現綠茵茵的色彩,但也不全是綠茵茵,因為外面的綠網是殘缺的,可能和這幾天風雨吹刮破壞有關,因此那竹堆附近,陽光沒有過濾綠網,燦爛一些。
孟思期還記得她小時候也喜歡踩著父親的步伐前行,她以為那樣自己就像是長大了,因為大人的步伐總是比較開闊的。
她沒想到有一天會踩著路鶴的步伐,還是在刑事現場。
在她左右觀察時,路鶴已經走到了竹堆附近,站定,孟思期也走到了他的身後。
“思期,你來看看。”
孟思期往前挪動了幾步,頓時,屍體的身影落入了她的眼簾。
孟思期曾見過前兩次紅妝案的受害者照片,但是在現場這麼近距離觀察,還是讓她瞬間震住了。
這是一個年輕的女孩,雖然面板色澤有變化,但仍然能看出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孩。
她躺在一扇木板上,這應該是建築工地上堆放建材的木板,木板大小正好是一個成年人的長度,木板高度大概到人的腰部,只要稍微低頭一看,就能發現木板下面頂著兩個圓柱形油桶。
油桶?孟思期心裡一滯,這個詞對她來說有種不安的感覺。
女孩就躺在木板上,她的身姿非常工整、靜謐,她幾乎是平躺著,身體筆直,雙腿併攏,雙臂彎曲,手掌互相重疊搭在腹部。
她的身下是一片紅布,不,孟思期看得很清晰,那是一條連衣裙,但是被人從身前中間剪開,袖子也被剪開,然後分開搭在木板上,兇手除了剪開連衣裙,還剪開了死者的內衣物,這些衣物看起來還有些溼漉,她昨天應該淋過雨。
因此在孟思期的眼裡,死者身下是分向兩側的對稱衣物,這樣,就使得死者的整個身軀完全暴露出來。
死者從上到下都非常雪白,或者說是一種蒼白,死後血液沉澱向下,上面的面板就會越發蒼白。
死者頭髮也是溼漉的,但是兇手似乎做過處理,頭髮很好地攤開在頭顱後面,頭髮靠耳部分還束了精細的小辮子,有許多根,也被整齊地擺放。這些小辮子不知道是生前還是生後束的。但是溼漉的頭髮束這種小辮子似乎不容易,她更相信是女孩自己編織的。
咋一看她的頭髮就像孔雀開屏,因為女孩五官本身很精緻,又加上畫了妝,因此一眼看上去,極其地驚豔。
女孩五官主要是紅妝,沒有任何其它顏色的雜質,她的眼睛是睜開的,她以前聽過陳杰蓉關於死者眼球的描述,死者的眼球混沌程度不低,這說明死亡時間不是今天白天,很可能是昨天晚上,昨天雨夜。
眼睛周圍化了紅色妝容,鼻翼兩側,還有嘴唇,甚至連耳朵前方,以及死者的脖頸都有濃淡不一的紅色。
如果一個女孩正常化妝,臉上塗這樣的紅妝,其實並不好看,至少不會讓人覺得很自然。
但是正因為死亡再加上這種紅妝,所以顯得詭異和驚豔。
孟思期實在想不到更合適的詞語,她覺得驚豔足以說明眼前的情景。
之所以是驚豔,那說明兇手花了不少時間,路鶴曾推測,化妝時間有一個小時,而且他的化妝技術很不錯,死者面部左右上下的紅妝質地非常均勻。
除了臉部,女孩身上也化了紅妝,先是鎖骨區域,然後是乳暈周圍,然而是兩腿內側,因為雙手放在腹部,孟思期猜測肚臍上也有紅妝,她的手指、胳膊肘部也畫上了紅妝,然後是小腿內側,腳踝,腳趾。
總之,兇手幾乎畫滿了她的全身,而且是能夠體現死者美的畫法,正是因為這些紅妝的存在,使得女孩面板並非一味的冰冷蒼白,甚至有幾分生氣。
這種化妝的顏料,孟思期覺得是一種口紅,但是兇手著力不深,因此紅妝顏色比較淡,這種顏色偏玫瑰色的淡紅,在口紅裡比較常見。
是死者身上帶的口紅,還是兇手自己帶的,這一切估計必須找到死者身份才能得知,但是孟思期更相信是後者,因為之前一起案子,也是類似的顏色,兇手應該早有準備,他不會等到俘虜到獵物以後再去檢查對方身上有沒有口紅。
看過現場的屍體和現場的擺設,孟思期越發相信兇手做的事情十分變態,這種變態可以說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現場幾乎沒有透露兇手的任何習慣,他沒有對死者進行侵犯,起碼從前兩起案子和眼前屍體的表像來看。
他似乎不痛恨死者,而只是進行一場他自認為極其高階的儀式,實際上從現場來看,兇手的確做到了,極其“高階”,甚至媲美“藝術作品”,也許這就是他想留給別人的印象。
“思期,你看左手食指!”路鶴提醒她。
女孩是雙手相疊放在腹部,左手在下,因為路鶴的提醒,她仔細看了看壓在右手下的左手手指,其中一根手指,就是食指,指甲處並不是化妝的紅色,而是呈現慘烈的烏紅色,很顯然,左手食指指甲被拔除了。
十隻手指,死者獨獨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這在前兩起案子裡,都發生過,而且是一模一樣地被拔除左手食指指甲。
路鶴曾推測,兇手是想從死者身上留下一件物品,作為他連環犯罪的“炫耀資本”,至於為什麼是左手食指指甲,這並不能斷定原因,有可能第一次犯罪拔除的是左手食指指甲,後面就“因循守舊”,這是因為有許多連環殺人案兇手或多或少有些奇怪的“強迫症”。
正在她思慮時,她的眼球晃了一下,她忽然發現了什麼。
“路鶴,兇手好像是在死者生前給她化的妝。”
路鶴:“……”
他問:“怎麼看出來的?”
第153章 [] 紅妝連環殺人案(6)
實際上路鶴曾經透過前兩次案情推測出過兇手很可能是在死者生前被化妝, 但是沒有證據佐證。
因為口紅這種顏料敷著在面板上,和人體面板上的勒痕不一樣,勒痕的形成和血液有關, 可以判斷生前和死後, 但是這種外著的顏料不一樣,或者說現在還沒有什麼科技手段嚴格判斷口紅是在生前還是死後塗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