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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按照規矩,陳情狀應提前遞呈衙門,你怎如此不守章法?!”

傅為霖一抬眉,左顧右盼,貓著步上前,貼到大堂案邊,招京兆尹低聲說道:“大人昨晚去了品香樓喝酒沒錯罷?”

“你,你怎麼知道?”

“學生的陳情狀昨天下午就送到了。大人公務繁忙,有所疏漏也是情有可原……不過大理寺卿和刑部尚書都在聽審,要是學生……學生說出這件事,豈不是……”

“是!是是是,還是訟師你懂得體諒本官。”京兆尹將陳情狀接過來,“事事循規蹈矩,不懂變通,倒顯得本官是個老古板了。”

京兆尹展開狀紙來看,越看越疑惑,上見為霖作稟,控訴賈大名試圖奸.淫芳尋,褒獎慶鶴壯士義舉,救人於水火。

京兆尹疑道:“怎麼,這芳尋和慶鶴才是你的苦主麼?”

“回大人,正是。”傅為霖奉扇再拘了一禮。

京兆尹道:“賈大名的陳情狀,本官已經連夜審視過,被告芳尋身為婢女,不顧主家顏面,與慶鶴私通,更在私奔中打傷其主賈大名,以下犯上,乃是重罪。訟師,你可知若無真憑實據,但憑一張狀紙,是沒辦法讓本官輕饒了去的!”

京兆尹見他青稚,少年既為秀才,必定是憑著筆桿子進了頌司,卻不知曉公堂之上,講究“鐵證”二字,非他任意胡來的地方,於是末了好心提醒一句。

為霖道:“大人,若無真憑實據,學生怎敢站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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