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定要走的,只是蘇櫻並不打算偷偷摸摸的去,無聲無息的回。
*
林成風答應了蘇櫻後,就開始計劃起來,他說,姜哲白天都會在公司,不是開會就是處理事務,能夠見到的機會很少。
“那怎麼辦?”
“是男人,都會有應酬的嘛,我已經打聽過了,今天晚上姜老四要去百樂門玩兒,那些地方人多嘴雜的,我們混進去很容易。你懂的。”
“哦……”
林成風:呃,好像又說了什麼不該說的話?他可能是姜哲的高階黑。
入夜,林成風果然帶著蘇櫻去了百樂門。
百樂門,C市有名的高檔娛樂場所,它涵蓋了酒吧賭坊娛樂等多方面的娛樂專案,又稱不夜城,因為這裡一整夜都燈火通明,樂音不消。
蘇櫻在和姜哲結婚之後來過一兩次,她不太喜歡這裡,這裡雖然繁華熱鬧,名流匯聚,同樣的,它骯髒到不堪入目。
蘇櫻還記得最後一次來這裡,就是為了來看這裡新來唱歌的小姑娘,據說她唱歌很好聽,姜哲十分喜歡,每隔幾天就要來聽一聽。她十分好奇,更不知道姜哲還有了聽歌的好習慣,終究是沒忍住,來聽了。
那個不過二十出頭的小女生,一見到她就害怕得瑟瑟發抖,彷彿怕她活剮了她,唱的歌也好聽不到哪兒去,她十分掃興,這麼小的膽子,見到姜哲能把歌唱好?
不過從那天之後,她倒是再也沒有聽說過那唱歌女郎的訊息了,也不知道是真的害怕,走了,還是姜哲把人藏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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