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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這些東西留在村裡也得被咱們搜出來充公,”秋穆解釋道,“託羅雨桂保管頂多也不過就是被他私吞了,對於那些地主而言和充公了也沒啥區別。”

李有河捋了一把頭髮,略帶苦笑地說道:“哎呦,那這事兒可不好辦了。”

李有河簡單給秋穆講了一下兒這個羅雨桂家的情況。他家無論是按照人均佔有土地量還是實際生活水平都算是富農,然而這個羅雨桂在丘陽劃分階級的時候卻比較尷尬,因為他兒子如果是按妻家劃分,則不僅要劃到貧農裡,還得是受照顧的軍屬。

一般情況下,富農是肯定不會把親生的兒子嫁給貧農的。可這個羅雨桂精明得很,在之前丘陽村裡有幾個貧農姑娘秘密去參加八路軍的時候,他便讓他兒子沈丹蘭和其中一個叫高山遠的姑娘辦了結婚手續。當時說是等那姑娘回來就舉行婚禮,但村裡誰不知道他就是想占上當軍屬的便宜。這樣他和他兒子雖然過的是富農的生活,卻還能有民兵隊員給他們優先幫工,並且村裡的寡夫們給民兵隊捐點兒衣裳鞋子什麼的,他家作為“軍屬”連帶著也有一份兒。

原本大家都明白,等到那個參軍的姑娘回來,這羅雨桂多半兒又會賴賬。可是沒成想,抗戰勝利之後,那可憐的姑娘自己沒能回來,遺物和追認的烈士勳章倒是回來了。這下兒羅雨桂和他兒子倒是賴不了帳了,但也因此而成了烈士家屬,村公所不僅要像之前那樣照顧他家,還得有人給他家義務勞動。就連在反奸運動裡,他家也成了“受迫害最嚴重”的那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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