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最重要的證人當屬賽摩爾·豪勒博士。他說在1994年10月5日的約翰·d·隆湖雙命案發生前數月,蘇珊·史密斯已經有了明顯的憂鬱症和嚴重的自殺傾向。為了排解其孤獨感,蘇珊開始酗酒,並陷入了一種自我毀滅式的性關係網中。在案發前的六個星期內,蘇珊同時和幾個男人之間有性行為,包括她的繼父巴威利·盧索,她當時的男朋友湯姆·費利,湯姆·費利的父親、康碩產業的總裁及蘇珊的老闆j·卡瑞·費利,還有她已分居的丈夫戴維·史密斯。賽摩爾·豪勒博士認為,蘇珊的性行為只是暫時地緩解了她壓抑的心情,接踵而至的罪惡感反倒使她跌進了更深的壓抑之中。賽摩爾·豪勒博士印證了湯姆·費利的說法,他告訴法庭:“她的性行為在很大的程度上不是為了自身生理的滿足。”就像她小時候勤奮學習以討好家長和老師一樣,在與男人zuo愛時,“蘇珊更關心的是取悅於他人,讓他們都喜歡她。”賽摩爾·豪勒博士進一步指出,蘇珊與湯姆·費利的關係並沒有任何特別之處,蘇珊“和許多男人都有強烈的、長期的性關係,很難說湯姆·費利就一定是她最鍾情者。”所以公訴方關於蘇珊·史密斯為贏得情人而謀殺兩個孩子的所謂作案動機的推論是“一個荒謬的想法”。
當談到雙命案發生的夜晚時,達韋德·布盧克向賽摩爾·豪勒博士提出了一個人人都關心的問題:“為什麼蘇珊·史密斯最終沒有走進湖水裡?”豪勒博士答曰:“出於人人皆有的求生的本能。儘管在她拉開車門跳出馬自達之前,蘇珊已經決定了要和孩子們一起葬身約翰·d·隆湖,但在最後的一刻,她害怕了。”賽摩爾·豪勒博士告訴法庭,當蘇珊·史密斯壓下緊急制動手閘,讓馬自達滑入約翰·d·隆湖時,她的腦子裡出現了空白,使她沒有意識到兩個孩子的存在。豪勒博士分析了蘇珊離開湖岸到麥克勞家的路上,開始編造謊言時的心理過程,指出蘇珊並非公訴方所描述的處心積慮的謊言家,她這樣做只是生怕別人把她想成一個壞女人。賽摩爾·豪勒博士最後說,如果蘇珊的壓抑症和自殺企圖能及早引起人們的注意,只要稍加治療,這樁震驚全國的慘案本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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