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村民集合出發趕集的日子。
村子裡邊鬧哄哄的。
有要出去買些東西的,大家都聚集在祠堂裡,等著村裡邊僅有的幾輛馬車。
為了防止婦女逃跑,集會並不是人人都能去。
村子裡負責巡邏的幾十個人站在祠堂邊上,神情嚴肅。
畢洐帶著顏初混在人群裡,東看看西看看,等到人們都上了馬車,他拉著顏初的手,抽空鑽了上去。
很快有人拉著他的衣服將他拉了下來。
“傻子,幹嘛去?”
“媳婦兒!買東西!!”
畢洐指指馬車,又指指顏初,理不直氣也壯:“我媳婦兒要買東西!去看看!”
巡邏的男人饒有興趣的打量了一下新鮮出爐的小倆口,心想這傻子自從娶了媳婦兒,好像瘋的沒那麼厲害了。
之前在村子裡捧著要飯碗長到二十多,沒有一次要出去湊湊熱鬧的。
這個村子裡的人,每天都能在村口看見他。
衣衫襤褸的傻子,依然成為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可是最近傻子變乾淨了,出來的少了,據說每天都在家裡守著他的新媳婦兒過日子。
傻子要出門當然可以的,大家知根知底,往上數三輩兒個個都眼熟。
但是這個新買回來的媳婦兒……
怎麼看怎麼可疑。
傻子智商低,萬一出去了女人跑了還好說,要是報警了事情鬧大,整個村子都要遭殃。
“你出去可以,你媳婦兒不行。”
“為什麼!我!要出去!媳婦兒!買東西!!”傻子指手畫腳,口水噴了對方一臉,企圖講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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