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姒爹要錢,而江瑋鶴要人,明面兒上看,是他吃虧,可其實是一舉兩得。
在鎮寧村這兩年,他雖然看不見,但聽得見也感受得到,村子裡的人都熱情,但熱情歸熱情,那股熱情勁兒過了,誰還能騰出精力來天天去一個瞎子家裡照拂著?
江瑋鶴又要強,一開始決定一個人來鎮寧村生活的時候就做好了因為眼睛不方便所以諸事不順,頻頻受挫的打算。
沒有什麼事是過不去的,他能一個人在虎狼之地,血雨腥風下立穩腳跟活下來,還有什麼事能難得到他?
一開始,日子的確不好過,燒水時常會燙傷自己,切菜不知給手上切了多少傷口,因為看不見,所以飯經常燒的半生不熟,但他從不開口求人,更不願意把自己如此脆弱狼狽的一面外露給別人看。
可日子再苦也有個頭,某天夜裡,他家裡闖進來個小蟊賊,這小蟊賊不偷不搶,翻過牆頭藏在他家院子裡,聽見他的腳步聲還被嚇了一跳。
江瑋鶴很機警,尤其眼睛看不見之後耳朵就變得比以前更好使了,鎮寧村不會有什麼強盜土匪,所以來人八成是遊手好閒的老光棍,晚上光顧,除了偷東西還能幹什麼?
他聞聲而動,茫茫黑夜裡,看不見的人反而比看得見的更佔優勢,一把抓住那“毛賊”的胳膊,卻意外發現這“毛賊”骨架瘦小,被他抓住居然反抗不過,一出聲——居然是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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