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府。
王道生身穿官服,擺出一幅清正威嚴的架勢。警察叔叔文奎同志不由暗笑,貪官的醜態幾百年都沒變過!
“知府大人,這一百兩黃金,是送給您五十一歲大壽的賀禮,請笑納!”
“你看你,五十一歲,有什麼好賀的?!”
一百兩黃金,裝在一個用紅綢布包裹的木匣子裡。就算王知府家金銀滿倉,這也是一筆不菲的數額。文奎把木匣子往香桌上一放,那態度比王家孫子還恭敬。
王道生笑靨如花,算是笑納了。
難怪有人說,一旦貪官毫無敬畏之心,這個社會就危險了。
“知府大人神明。小人文奎,饒州縣文家村人氏。前些日子受小人冤枉,以謀反罪抓進大牢,已被亂棍打死。誰料就在小人下葬入殮之際,竟然意外復活。小人怕再受迫害,所以備此厚禮,煩請大人親自過問此案。”
“哦?人世間還有如此蹊蹺之事?”王道生的綠豆小眼眯成一條縫,明知故問道:“你說的是尹縣令嗎?”
“正是。”
“這個好辦。我修書一封,你直接去找他便是。身為縣令,理當明察秋毫,為民做主,豈可草芥人命,是非不分?”
王道生順手拿起案上的一支銀毫毛筆,在泛黃的宣紙上寫了幾句話,然後用信封封好,遞於文奎,道:“你這就去找尹縣令吧,我還有其他公務需要處理。”
逐客令。
文奎不由苦笑,一百兩黃金,不知是否買到一百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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