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嗎?那天聽說汪直在南京與一個女子成親了,彩蝶頓時就沉默了,這好幾天都提不起精神來。
不就是一個太監嗎?一個太監有什麼好爭的?還慪氣呢!
“難不成你想嫁給一個太監嗎?”萬貴妃不解地問彩蝶。
彩蝶紅了臉,不敢說話。
萬貴妃心裡明白了,這兩孩子從小一塊兒長大,可能親情早就超過了愛情,只是這痴心的丫頭,竟然暗地裡將親情轉化成了愛情了。
“哎——”萬貴妃嘆了口氣,她不再責怪她了,誰又沒有一個畸戀呢,就說皇上朱見深不也愛上了比他大十七歲的她嗎?這感情的事,誰說得清呢。
“你若是願意,本宮就將你送到南京去,讓你嫁給他如何?”萬貴妃打趣地問到,她就是試探性地問問,心裡其實是捨不得將她送走的。
其實把汪直貶到南京,也是她和朱見深不得以做出的決定。汪直的權利太大了,在朝裡朝外都招人嫉恨,就是貶到南京後,還有人不忘了抓他的小辮子來打小報告,這不,“太監娶妻”也成了告狀的理由。
朱見深當堂就斥責了告狀的人——
“人家孤零零地去了南京,沒有家人和朋友,娶妻乃人之常情,又不是強霸民女,只要那女人願意,你操什麼心?”
告狀的人捱了罵,灰溜溜地躲一邊去了。
彩蝶見萬貴妃問她願不願意去南京,便當了真,只是不好意思直接回答願意,便低了頭,小聲說到:“可是,可是,人家現在已經娶了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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