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孫春明捂著腦袋,吃早飯的時候都不太敢低頭了,昨天那麼一氣,腦瓜子上面縫的線到底還是有點崩開了。
最終,他們還是沒跟對面動手,眼看著他們把楊蓉給帶走了,雖然憋屈,可事實上人家就是佔著理,不服也只能忍著。
宋初雖然沒有禮教嚴苛,但家庭倫理卻是比國法還大的東西,官家莫管家務事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且根深蒂固了,楊家那麼一大家子人,賺錢的是特麼女人,卻特孃的是男人當家,以至於她那三叔明明豬狗不如,原則上卻是楊蓉的叔父,對楊蓉幾乎有生殺大權,敢反抗,先給你扣一頂不孝的帽子。
在宋朝,任何人只要扣上這麼一頂帽子,這輩子便算是徹底的毀了,出門買個菜都得被人戳脊梁骨。
經此一事,孫春明對楊蓉所謂的自己解決已經基本不報信心了,
越想越氣,以至於想來斯文有禮的孫春明,早飯還沒吃完,就把盤子碗的一股腦都摔了。
將近中午,老方帶了幾個人過來,顯然也是聽說了昨天的事,吵吵嚷嚷的,鬧得他好不心煩。
“誰啊這是,這特孃的誰幹的!春哥兒放心,我弄死他個狗孃養的。”
“老方啊,你能不能消停一會,我已經夠煩的了,這就不是靠拳頭能解決得了的事,他們佔著理呢。”
說著,便將前因後果給老方說了一說。
“這是什麼特孃的混賬邏輯,天底下哪有這麼坑自己侄女的叔父?不行,我非弄死他不可,有什麼事我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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