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當然不是舊時那種刀兵相見、艦長被囚、絕望的水兵轉成不法之徒式的兵變。然而,它畢竟是1944年發生在美國海軍裡的事情,偵訊法庭建議將其作為兵變案加以審理,後來這個事件便以“凱恩艦譁變”聞名全軍。
這個故事以威利基思作為開始,因為整個事件是以他為軸心展開的,就像金庫的大門是靠一個小小的寶石軸承轉動一樣。
美國海軍條例摘錄
非常情況
第184條可以想像在出現極端異乎尋常、非同一般的情況時部下有必要解除指揮官的職務,將其逮捕或列入病人名單;但不經海軍部或別的適當上級機關的批准絕不允許採取此種行動,除非請示這樣的上級機關會造成延誤或具有其他顯而易見的理由真正無法做到。此種請示中必須說明案情的全部事實和建議所依據的理由,特別要說明事情的緊急程度。
必備的條件
第185條為證明下級軍官主動解除指揮官職務的行為確有理由,當時的情況必須是顯而易見、毫不含糊的,並且只有一種結論,即保留這種指揮官的指揮權將嚴重地、無可挽回地損害公眾的利益。採取這種行動的下級軍官必須是該指揮職務的合法繼任人,必須具有上列第184條所舉無法向共同上級請示的至少一個理由,必須確定其指揮官的有害行為不是由於下屬所不知道的秘密指令而造成的;必須是經過這樣慎重的考慮,必須是對所有情況作了極其詳盡的調查,認為符合實際;最後還必須確信這一解除指揮官職務的結論是一名理性的、慎重的、有經驗的軍官認為這樣的決定所造成的局面是實際情況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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