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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八三章 栽贓 (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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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磺胺,賣到抗日部隊手裡,能換兩到三根同體積的金條,可想而知是多大的暴利?

不過販運武器,和軍統勾勾搭搭的事情,李士群和丁默邨真的沒怎麼參與過,都是吳四寶一個人乾的。

因為李士群和丁默邨至少知道,他們和軍統的立場天生就是對立的,上海軍統越強,對他拉的損害就越大。

李士群徹底沒有與重慶政府和軍統撕破臉,吳四寶還沒有滿大街的抓軍統特務,沒有見軍特統特務就殺之前,吳四寶和王新恆,陳浩秋的生意來往極其頻繁。

甚至有好多次,軍統的武器和物資運不進上海,都是李吳四寶幫的忙……誰敢信?

當然不是白幫,吳四寶收的運費,是武器本身價格的好幾倍……

只此一點,赤木親之便對煙土清單上的那些武器深信不疑。

這些事情,就只有佘愛珍知道。

佘愛珍又交待出了吳四寶的密秘賬本,記的自然都是吳四寶走私藥品,走私武品,暗中和軍統合作等勾當,賺的那些黑錢。

赤木親之派了手下,從吳四寶在愚園路的家裡搜了回來,和那張密寫的賬戶清單一做對比,只有最後一筆對不上。

也就是方不為栽髒給吳四寶,讓日本人認為那時重慶政府因為吳四寶協助刺客刺殺傅筱庵,給伯獎賞的那一筆。

不過無所謂,這麼多條,只對不上一筆而已。

更何況,這筆錢是今天早上才彙報過來的,而吳四寶正急著出逃,沒時間記賬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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