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谷。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這是唐代聶夷中詠田家中的詩句。由此也誕生了一個成語,叫作“剜肉補瘡”
不瞭解這個成語的朋友,也許會把它和“亡羊補牢”混為一談。實際上,它倒是和“殺雞取卵”算得上同義詞。只不過“殺雞取卵”表現的更多是短視而無遠見,而“剜肉補瘡”則是無奈與悲哀。詩詞的字面意思很好理解:農民二月五月就把新絲新米都給賣了,並不是因為他們缺心眼,而是為生活所迫,沒辦法的舉動。眼前倒是得了些錢財可以為生,可以後的生活就沒了著落!因此,這個“剜肉補瘡”也多少有點無可奈何的意思。
艾西很懂得這個成語的寓意,卻無奈地發現自己正要做一個剜肉補瘡的人。這是為什麼呢?原因就在於,雖然他不瞭解告密者更深層的動機,卻能想出他大致的行動模式和原則。正像他之前分析的那樣,告密者本身處在一種很微妙的位置——他既是告密者,又是保護者。假如他只肩負其中的一重身份,那情況就會簡單得多了。如果只是告密者,他應該去找警方,揭露兇手的身份;如果只是保護者,他大可不聞不問,裝作毫不知情,也不至於鬧成現在這樣。
可見,告密者同時作為保護者,既無法容忍兇手的所作所為,又不願直接告訴警方,弄得兇手身陷囹圄,甚至被判刑。這說明二者關係非同尋常。從年齡上推斷,艾西認為這是一對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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