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加·帕爾默
也許有人知道得比我多,但我從沒見過一個男人說“我只是好奇”,卻真的沒有其他動機。“你一個人住嗎?我只是好奇”,對,那是一個美妙夜晚的開始。沒錯,我帶他回家是我犯傻。為什麼帶他回家?因為我在那家吵鬧的牙買加夜店裡,他看著不像牙買加人,開口打招呼說哥們兒,我在停車場給了他更進一步的理由,但我不想去他家,因為聖靈感孕中學的校長會說什麼樣的淫婦才會做這種事情?帶他回家,他立刻長出了八隻手,一隻手挽住我的脖子,另一隻手已經伸進我的內褲摳來摳去,他肯定以為陰蒂會像ji巴一樣彈出來。真是好玩,帶著啤酒味的呼吸只在酒吧裡顯得性感。我說我改主意了,他抓住我的喉嚨開始捏。我抓住他的雙手,但他捏得更緊了,嘴裡說咱們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對吧?我說沒有,寶貝兒,咱只是想去臥室換一身更舒服的衣服。你知道的,就像電影裡那樣。
——吧檯在哪兒,我給自己倒一杯。
——你哪兒有這個時間啊,小親親。
我走進衛生間,找到了能讓我感覺更舒服的東西。我記得我一直走到槍山路的盡頭才找到它。店主看著咱問你打算拿它收割什麼,男人坐在我買來放在客廳裡的一把餐椅上。沒問題,我只需要步行一兩個街區就能找到另一把餐椅。連帶損失而已。他彎下腰,正在脫身上最後的衣物:左右不搭配的襪子。大砍刀劃破空氣,速度快得險些超出我的控制。刀乾淨利落地砍斷椅背最頂上的橫檔,然後卡在了椅背上。男人跳了起來,但動作不夠快。他做出了男人自以為他們必須做出的反應,他逼近我,推推搡搡嘻嘻哈哈,就好像他覺得女人會害怕。但嚇得他魂不附體的不是我這一刀,而是我有能力立刻收刀,然後再次向他砍去,就好像我是李小龍電影裡的替身演員。女孩需要愛好,我母親會這麼說。我再次朝他揮刀,大喊他血逼的滾出我家!他說你別急,寶貝兒,別急,我大喊強姦!他血逼的滾出我家。我揮舞大砍刀,假裝失手沒砍中他,而是打碎了我昂貴的花瓶,當然花瓶並不昂貴,我砸碎它只是為了顯示這個瘋婆娘是認真的。他開始後退,但還在他媽的磨蹭。至少讓我穿上衣服吧?他說,但我繼續尖叫,追著他左右揮舞他媽的大砍刀,樣子就像在清理野草。他跑出去,一路尖叫著有個狗孃養的瘋女人要殺他。天曉得他在和誰說話。不知道我那會兒是不是更像個牙買加人,而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美國瘋婆娘。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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