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還說,其實這種事以前也發生過。
他是三年級被送回方家。
離開三年多,從不懂事到懂事,他有了自己的思維情緒,融不進方家的氣氛。
四年級開學的時候,方媽每天都會把給三個孩子的午飯錢放桌上,讓他們出門上學時再拿走。
但是有一天,方以不但沒拿到錢,餓了一整天,回家後還被方未來誣陷,說他拿走方媽錢包裡的一百塊。
一百塊對於四年級的孩子來說數目太大,方以甚至都沒好好瞧過一百塊紙錢長什麼樣。
南時琛猜到答案:“你哥拿走的?”
“應該是,”偷錢的事情後來不了了之,嫌疑人方以捱了打,但不知道最後母親抓沒抓到真正的‘小偷’,又怎麼處置真正的‘小偷’,方以說,“大哥初中學校附近有一家電玩城,我想應該是他拿錢去玩了。”
南時琛皺著眉:“昨天是一百,今天是十萬。”
方以揪著衣角,他怕南時琛不相信,“丟錢的那天晚上,我們在一起,我不可能回家。”
南時琛斂起眼裡的兇狠情緒,聽此,臉上浮出了抹淡笑,問:“嗯?哪天晚上呢?”
南大壞蛋是故意問的。
自方以搬離別墅後,他們統共也就在一起待過一晚。
那晚是在大平層,屋裡的穀子南時琛沒敢收,怕碰壞了方以事後會哇哇叫。
敢碰的也只有游泳池裡那幾塊十八禁立牌,把立牌搬出游泳池,再給游泳池放好水。
等方以進來,南時琛就帶著人在水裡嬉鬧,試用期裡的人只能牽牽手,抱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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