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大人曾經說過,要他的後人們要好好保護懷宜城郊外的祠堂跟老宅,無論如何也不能改變房屋的位置、大小、格局還有其中的佈置。
而且他還要求,等自己死後,他的後人們每家每年都至少得派個人到老宅住上一個月。
據說王家那些後人讀書沒天賦,做生意也沒天賦,種田更沒體力,也不擅長治理家事,單憑自己的本事很難保證祠堂跟老宅不被賣掉。
好在大夏有非常成熟的武林社會,而且還有著一家信譽極高的商業幫會。
當初那位王老大人應該預料到了子孫不肖,所以在老宅附近提前購置了一些不動產,又動用多年積攢的人情關係,將那些田地房屋部分交託給了旁邊的一家有江湖背景的庵堂,另一部分交給了不二齋。
當然不管是庵堂還是不二齋,對那些不動產都只有管理權,卻不可以買賣。
王老大人當日置下的房屋田產,按照今天的價格,統共價值一萬五六千兩左右,在不二齋的用心運營下,每年收益約為千兩,其中五成歸庵堂跟不二齋所有,剩下五成又按照二比二比一的比例分為三份,第一份用來維護老宅跟祠堂,第二份用來贈給族人,最後那一百兩則留給過來守宅的後代做生活費。
一百兩白銀看著不少,畢竟按照現在的物價,十兩銀子就勉強能保證一個人生存上一年,不過王老大人活著的後代可以分為四支,其中只有一支跟他存在血緣關係。一百兩平攤到每支頭上,就只有二十五兩,再扣去許多雜七雜八的費用,立刻便顯得捉襟見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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