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宋公出任邵武軍通判,代理郡務,廣施仁政。又改任南劍州通判,宋公沒去上任。宰相李宗勉擢升宋公於貳天府,具體職務在軍料院。當時浙西鬧饑荒,一斗米價值萬錢,宰相李宗勉調任宋公為毗陵郡守。宋公奉詔入境,查問當地實情,感嘆說:“此郡之事沒有什麼改善的方法,我知道原因,強宗巨室隱匿戶籍來逃避賦稅,又大量囤積糧食來牟取暴利。我應該攻破他們的謀算。”命吏員們按照百姓所訴的土地乾旱情況,向每家每戶送去米糧,有禮地送至其人,以發糧和售糧兩種方式勉勵大家。將人戶分為五等:最富有者交出存糧,一半用於救濟,一半用於出售;較富有者拿出存糧用於出售;中等者不需要出售糧食,也不會得到救濟;較貧困者由官府部分救濟,自己購買部分;最貧困者全部由官府救濟。救濟的糧食由官府撥付,人們皆奉行此令。又向朝廷多次請求免除賦稅,朝廷發下詔令停徵一半租稅。第二年出現了大旱,宋公祈禱而天降雨。等到宋公離任時,當地留下了米麥三千餘斛、銀二十萬、楮四十萬。宋公升任司農丞,知贛州。高位者以重要的官職延聘宋公,宋公完全不理,被彈劾免官。後來高官果然有因結黨依附而被貶斥的。
後又起官,知蘄州,出任廣東提點刑獄。宋公受命節制摧鋒軍,可這支軍隊實際上卻不聽命。宋公請求在急迫時需要聽從調遣,摧鋒軍答應了。宋公發現當地官吏大多不奉行法令,許多案子積壓多年得不到審理。於是制訂辦案規約,定下日程,責令所屬官吏限期執行,僅八個月時間,就處理案件兩百多起。後來宋公改任江西提點刑獄,當地鄉民農閒時經常在福建、廣東兩地販運私鹽,被稱為“鹽子”,各帶兵器,沿途搶劫,州縣官府力量薄弱,不敢幹涉。宋公為當地編伍,嚴格施行保伍法,清查各家各戶的出入情況,不容任何奸惡之行。此法推行之初,不少官員持有異議,不久成效逐漸顯現,眾人皆欽服。御史臺上報朝廷,將此法推廣至浙西各地。宋公兼知贛州,撫河沿岸盜竊頻發,言官將其歸咎於保伍法,侍讀學士有為宋公辨明的,兩方爭執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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