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犯罪,儘可能地尋求有效的預防策略,這是社會正義所需要的。但另一方面,基本人權也規定,無論出於何種理由,必須堅持人人平等,也就是所謂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以如何對待觸法精神障礙者的問題,其實也是社會正義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者的對抗。而這個問題近年來會被反覆提及的原因之一,正是觸法精神障礙者再次犯案率的攀升。
根本無須評論員指摘,國會也曾多次討論這一議題,但始終沒有出臺相關法案。一直觀望的原因,歸根究底還是太難平衡人權問題。另外,那些對觸法精神障礙者再次犯罪相當敏感的民眾,對立法機構不痛不癢的態度也極其不滿。
這一傾向在網路世界上表現更明顯。匿名論壇自不用說,個人部落格和社交網路上呼籲隔絕觸法精神障礙者的論調也甚囂塵上。古手川只簡單瀏覽了一下相關內容,就發現幾乎所有匿名發表的意見,都在不斷重複“隔絕危險人物”和“廢除刑法第三十九條”的極端主張。不過最可怕的是,這些歇斯底里的呼喊,其實有著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也就是一個非常基礎的問題:難道犯罪者以及潛在罪犯的人權,真的值得犧牲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去保護嗎?
在古手川看來,這是普通民眾的心聲。那些有家有室為人父母的人,更會這麼想。
面對始終不採取行動的立法機構,以及棘手的人權問題,媒體不敢輕舉妄動,而民眾則是越來越不耐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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