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更冷。
但有風總是好的,風可以吹乾血跡。
曾小白收刀。
他又從腰間取下另一個酒葫蘆,用裡面的酒洗了洗手。
酒是多年的竹葉青,是好酒,當然配得上這雙握刀的手。
平時他殺人後洗手總是很愉悅的,但今天為什麼感覺有點煩躁?
他掛回酒壺,抱起張大俠溫熱的屍體,幾個起落就沒了蹤影。
僱主給了他十萬兩的銀票。
這裡面也包含了喪葬錢。
各行有各行的規矩,曾小白殺人也有規矩,不能曝屍街頭。他帶著那人的屍體去了壽材店。
處理完這一堆事,天又該亮了。
但他還不很想睡。
曾小白晃進了一家歌樓。
妓院這東西,除了和尚道士,世上還很少有男人沒去過。
好笑的是,通常那種揹著老婆出來偷吃的人,都喜歡變著花樣的玩。今天去城北住一晚上,明天去城西瞧瞧,各式各樣的女人,他都要玩個遍。
但如果是家裡沒老婆的,就總是喜歡呆在一個妓院裡泡著,每次都點一樣的酒,每回都要一樣的人。
奇哉怪也!分明這種人才有大把精力好好耍的。
曾小白就是這種人。
於是他又一次來了流芳館。
他不常在一個地區呆的,幸好流芳館在很多地方都有開。
餐廳有連鎖,原來妓院也有連鎖的麼?
月將落了,外頭喝酒的人也少了,座位很多,因為人都在內院。
他又坐在靠窗的座位,又溫了一壺洋河大麴,要了一碟花生米,想叫上回來時那個相同的姑娘,沒成想人家正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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