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音帶著陳鞘賠來的翡翠簪子回王婆家,考慮許久,還是決定把它送給秀秀,因為原本她買簪子就是給秀秀的。
秀秀雖然見識不多,但也能看出翡翠簪子並非普通物件,自然推辭不收,還抱怨佳音胡亂花錢。
佳音說盡好話,強行將簪子別在秀秀頭上,道:“你看你穿嫩荷色裙子,再帶上這支簪子多好看?我便是因為顏色相宜才送給你,若是不要,豈不辜負我一片心意。”
秀秀一聽,低頭看看自己身上穿的也是佳音買回來的裙子,更嘟囔個不停:“我還沒說你呢,既然買了布料就該拿回來讓我自己做,白白給別人付許多工錢,倒沒有我自己做的好看。”
佳音哭笑不得:“姑奶奶,我是怕累著你才叫別人做的,不落你的好倒也罷了,反受一通埋怨,我真是自找苦吃。”
見佳音惱了,秀秀反過來賠笑討好她:“哎呀,我就是心疼銀子,你對我好我記在心裡呢,對了,你看我帶這簪子好看不好看?”
佳音白她一眼:“好看!”
秀秀總算歡天喜地地收下簪子,險些累出佳音一頭汗,心裡暗暗發誓,以後再給秀秀買東西,就說是路上白撿的!
自閔初蘭墮胎之後,許由仁和江逸遠似失蹤了,一直沒有訊息聯絡,佳音便當事情已經風平浪靜,遂放下心,專心打理婚介所事宜。
她曾特意留心過幾家布莊和首飾玉器行,先挑中閔家玉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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