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聰和李可昕趕回警隊的時候,其他眾人已經都坐在會議室等著他們了。跟平常不同的是,於泰哲、王法醫張欣悅也在其中。
於泰哲見呂聰進來,掐滅手裡的煙道:“回來了,咱們開個案情分析會。小張你先撿緊要的說說驗屍報告。”
“好。”張欣悅拿起報告,“死亡時間為14號也就是週四凌晨4點至5點期間……”
剛說了一句馬上被李可昕打斷:“你弄錯了吧,我怎麼記得,在案發現場的時候,王法醫說死亡時間在12-24小時時間啊?”
張欣悅意外的沒有反唇相譏,而是耐心解釋道:“因為死者生前大量飲酒、再加上屍體是被掩埋後重新挖出,所以使得透過屍僵和屍溫判斷死亡時間產生了一定的誤差。我們在解剖過程中又重新做了檢測,才最終確定死亡時間。”
見張欣悅態度良好,並且解釋的有理有據,李可昕也不好再說,心裡暗想,這個刺蝟怎麼突然轉了性子。
“死因為扼頸導致的機械性窒息,腳部截肢處為死後傷,截肢手法專業,工具應該為普通密齒手鋸。死者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02mg/100ml,推算生前飲酒大致為3瓶啤酒,未檢出其他藥物成分。”張欣悅繼續講解驗屍報告,“根據屍體體表傷痕,可推斷出死者生前與人進行過搏鬥,手腕處有瘀痕、手臂也有抵抗傷。背部肩胛處無擦傷,推斷出死者被扼死之時背部接觸物柔軟。背部有劃痕,為死後拖拉屍體所致。透過比對現場的照片和死者背部的屍斑,可以確定案發現場東面草坪發現的土坑即為第一拋屍場所。死者死亡十小時以後,屍體被重新挖出,並且更換地點再次拋屍。大致情況就是這樣。”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mobvista.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