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唯一可能死於火災的人。
而火災,是遮掩兇殺案的手段。
姜家三個少爺裡,只姜寺嶠前言不搭後語,說話顛三倒四。
“是顏心縱火,她殺了人!”
“她當時進了屋子,問問她就知道了!”
軍警告訴她:“你太太從來沒有去過那棟小樓,她一直都在自己院子裡,有人證。”
“她院子裡都是她的人,怎麼算人證?”
“在屋子裡的姜益州、姜雙州,以及傅蓉,都說她從來沒進去過,證詞一致。”軍警說。
姜寺嶠大駭:“不可能,我親眼看著她進去的!”
軍警:“你不在場的話,怎麼親眼所見?”
姜寺嶠:“……”
後來上了大刑。
這件事,成為宜城茶餘飯後的談資。
督軍聽說了。
他的副官長連木生告訴他:“死了的一個,證實是高總長的兒子。”
督軍蹙眉:“他兒子什麼時候來了宜城?”
“他是自己來玩的。”副官長道,“高總長不日就要來巡查,咱們如何交代?”
“叫警備廳的負責人來。”督軍說。
督軍見到了新上任的總長,嚴厲告訴他,這個案子需得儘快查明。
“……死者之一是高總長的兒子,關乎重大。至少要知道,他為什麼會死在那裡。”督軍說。
晚夕,督軍和夫人聊起這件事。
“珠珠兒的丈夫?”夫人秀眉緊鎖,“是他殺了人?”
“警備廳的人目前還沒有拿到證據,不過推斷是:姜寺嶠的情婦,與高老二好上了,他心有不甘,夥同他的兄弟們去報仇,殺了他們。”督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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