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人員為張君雅和田仙一包紮了傷口,為蔡俊輝的雙手打了石膏。之後,警察將我們帶回總局。專案組馬上開始審訊蔡俊輝。我們其他人也分別做了筆錄。
做完筆錄,一位值班的女警官安排我們在一間會議室裡等待蔡俊輝的審訊結果。
張君雅的爸爸也趕來了。因為沒有保護好張君雅,我和董佳世向他道歉。他只是簡單地說了句:“這不怨你們。”
我們又向田仙一道歉,他反而有點不好意思。
“我們是朋友,這點委屈都受不了,還算什麼朋友。”
我們勸他們回家休息,他們堅持要留下。
董佳世告訴我他已經向警察講明瞭自己掩埋許平生屍體的動機和過程,因情況特殊,警察表示稍後再追究他的責任。
我們坐在一起,沉默著,等待。房間很亮,很熱,因為安靜而顯得飄忽,彷彿一個承載著無數祝福和祈願的孔明燈,我們是燈中的那點火。
一點多鐘的光景,走廊上傳來女人的哭聲。我和董佳世出去看了看,一位三十歲左右的女人被兩名女警官扶進了另外一間辦公室。我猜她是蔡俊輝的妻子。董佳世詢問了其中一位女警官,證實了我的猜測。我對那個女人沒有絲毫同情,甚至恨她。在我看來,她的無辜也透著罪和醜惡。
接近兩點鐘,田仙一的手機響了。(他的手機一直在董佳世那裡,因為蔡俊輝不知道,並沒有扔下樓。)接通之後,他把手機遞給我。是章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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