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的半個月裡,他一直都把這支筆放在抽屜裡,俗話說得好,眼不見心不煩,瞧不見了,也許就不會有那樣危險且荒誕的想法。
雖然他和家裡人的關係不是特別的好,長輩的思想都很迂腐固執,甚至有的時候用不可理喻這四個字來形容也不為過,但他從來沒想過讓誰死去。
這是盧宇哲最初的想法。
半個月後,他開啟抽屜拿出了那支筆。原因很多,每件事情都很小,比如卡文沒了思路,比如點選量太低,比如明明覺得自己寫的很好卻沒有人看。
他又拿了個本子,他握著筆,桌子上的檯燈散發著的光,每一束都在本子紙上雀躍的跳動著,他的思緒好似也跟著跳動著,以至於他根本沒辦法去靜下心來認真思考代價的名字。
他甚至有些激動,莫名有種自己是個閻王爺,能夠掌握人的生死,雖然只是一部分的人。
“爸媽雖然不支援我的理想,但總歸是把我給養活大了,我可不能去做這白眼狼落井下石的事情,爺爺奶奶身子骨本來就不好,尤其是爺爺,每天都和病魔做著鬥爭,若是讓他突然死了,難免有些對不起他之前做過的鬥爭。”
盧宇哲揉著有些發痛的眉心,自顧自的喃喃著,“姑姑剛結婚,新婚還沒享受多久呢,死了也不太好。該讓誰去死呢?”
他把筆放下,手指在桌面煩躁的敲打著,發出清脆的響聲。
最終他有了答案,他在紙上寫下了“盧晚霞”三個字。盧晚霞是他的表姑,平時來往很少。他寫完之後從口袋裡掏出個打火機,撕下本子紙然後燒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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