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伸出的爾康手也沒能挽回自己的“勞力”,幸好菲諾的良心還在,他很快把羅斯原先的產業和韋恩家族進行合併,在提姆上學的時候,幫助對方解決許多繁瑣耗時的工作。
就這樣,菲諾迅速的讓自己的每天都過得很充實,某一天,他無意間的發現一隻小兔子。
兔子的母親被覓食的野狗咬死了,一窩小兔子中只活了一隻。
菲諾帶回這隻兔子,把它送給了達米安,儘管兔子與威猛和力量毫不相關,但仍然獲得達米安的喜愛,對方立刻稱呼它為“蝙蝠兔”,還大方的允許菲諾和他一起給兔子安排一個新居所。
菲諾蹲在一旁,雙手抱膝,經過這段時間的相處,他和達米安都已經瞭解對方的脾性,此時看著他耐心的為小兔子鋪上鬆軟乾燥的墊草,菲諾開口問道:“為什麼要叫它蝙蝠兔?”
達米安回首說道:“這是我給它取的名字,它喜歡嗎?”
菲諾感受了一下說道:“它沒意見。”
達米安點點頭,繼續為小兔子掛上專用水壺。
菲諾盯著小兔子,又問了個問題:“什麼是‘名字’?”
達米安回頭,看著菲諾的眼睛說道:“是一個人的印跡,”他回首繼續擺弄兔窩,“讓父親再為你取一個吧,菲諾不應該是你的名字。”
菲諾的眼睛在昏暗的燈光下閃閃發亮,一眨一眨的。
“好。”他最後說道。
第23章 喜歡和力量
菲諾喜歡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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